当我即将被押往看守所时,我突然抬头,看向那个经侦队长。
“警官,确认一下,案发时间是昨晚8点30分?”
经侦队长不耐烦地挥手:“证据确凿,你还想狡辩什么?赶紧走!”
我笑了。
“那么昨晚8点到9点,我在哪里?”
审讯室里的所有警察都愣住了。
他们只关注诈骗案,完全忽略了我这个“前情提要”。
我一字一句地说:“我在贵局门口砸单车,然后被关在你们的拘留室里。全程有监控,有几十名警察作证。”